从服者,所从亡则已。属从者,所从虽没也服。妾从女君而出,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礼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;其为妻也,与大夫之适子同。父为士,子为天子诸侯,则祭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,子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妇当丧而出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,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既练而出,则已。未练而反,则期;既练而反,则遂之。
顧彥先平生好琴,及喪,家人常以琴置靈床上。張季鷹往哭之,不勝其慟,遂徑上床,鼓琴,作數曲竟,撫琴曰:“顧彥先頗復賞此不?”因又大慟,遂不執孝子手而出。
国昭子之母死,问于子张曰:“葬及墓,男子、妇人安位?”子张曰:“司徒敬子之丧,夫子相,男子西乡,妇人东乡。”曰:“噫!毋。”曰:“我丧也斯沾。尔专之,宾为宾焉,主为主焉--妇人从男子皆西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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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晉武帝講武於宣武場,帝欲偃武修文,親自臨幸,悉召群臣。山公謂不宜爾,因與諸尚書言孫、吳用兵本意。遂究論,舉坐無不咨嗟。皆曰:“山少傅乃天下名言。”後諸王驕汰,輕遘禍難,於是寇盜處處蟻合,郡國多以無備,不能制服,遂漸熾盛,皆如公言。時人以謂山濤不學孫、吳,而闇與之理會。王夷甫亦嘆雲:“公闇與道合。”
投壶之礼,主人奉矢,司射奉中,使人执壶。主人请曰:“某有枉矢哨壶,请以乐宾。”宾曰:“子有旨酒嘉肴,某既赐矣,又重以乐,敢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哨壶,不足辞也,敢以请。”宾曰:“某既赐矣,又重以乐,敢固辞。”主人曰:“枉矢哨壶,不足辞也,敢固以请。”宾曰:“某固辞不得命,敢不敬从?”宾再拜受,主人般还,曰:“辟。”主人阼阶上拜送,宾般还,曰:“辟。”已拜,受矢,进即两楹间,退反位,揖宾就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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